【摘要】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要尽早,否则备考时间就会越来越少。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分享2019一建精选考点——项目管理之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的内容,你是否将这部分考点都记熟了呢?若是没有的话,快抓紧时间记忆,多记一点,拿下一建考试的把握就多一点哟。
2019一建精选考点:项目管理之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1.决策阶段建设单位办理安全与环保审批手续,组织或委托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2.设计阶段设计单位进行环保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计,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提出保障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建设单位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县级以上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报送备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实行总包的,总包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自行完成主体施工。分包接受总包安全管理。分包不服从导致安全事故,由分包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4.试运行阶段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保部门申请,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环保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需要试生产的项目,应在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申请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精彩文章分享:2019一建《项目管理》考点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1.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报告。专业工程,还需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1)情况紧急,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报告。
(2)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特大、重大,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2)较大,逐级上报至省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3)一般,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
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可以越级。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分别由省、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直接,也可以授权或委托。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县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
3.现场勘查
4.分析事故原因通过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温馨提示:2019已经到了,再不开始备考一级建造师就来不及了。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