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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建《工程法规》第二章内容核心考点


  【摘要】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42天就开考了,复习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你做好考试准备了吗?若是还不够有把握的话,请跟着闽州教育网小编一起往下看看2018一建《工程法规》第二章内容核心考点,认真看看对你拿下一建《工程法规》科目更有益处哟。

  2018一建《工程法规》第二章内容核心考点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执业资格制度。只有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其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2、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囯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建造师可以受聘在施工单位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或具有多项上述资质的单位执业。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17年考)

  (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一)资质申请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二)证书延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的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三)证书变更

  (1)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中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3)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的变更,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另行規定。变更结果应当在资质诬书变更后15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办理变更手续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5)企业需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責质证书的,应当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更换、遗失补办中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中请办理。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企业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在中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6)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中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四)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金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撤回:

  (1)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证书。

  (3)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撤销: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

  (6)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注销: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企业依法终止的;

  (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4)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施工许可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2)不需要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3)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4)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3、延期开工、检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申请延期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中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检验施工许可证

  中止施工,是指建设工程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施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经核验符合条件的,应允许恢复施工,施工许可证继续有效

  经核验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收回其施工许可证,不允许恢复施工,待条件具备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温馨提示:备考一级建造师的技巧有很多,建议大家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要将重点的知识点过一遍,这样才能更有把握拿下,所以上面介绍的工程经济相关的公式要认真记忆哟。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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