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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建《工程法规》第一章内容核心考点


  【摘要】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42天就开考了,复习时间一天天过去,若是不抓紧时间复习的话,很难顺利拿下一建考试哟。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2018一建《工程法规》第一章内容核心考点,对这部分知识不够了解的小伙伴们,不妨来认真看看吧。

  2018一建《工程法规》第一章内容核心考点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7个法律部门构成: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七类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2)法的效力确定基本规则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3)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使用的特殊情况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最大区别是: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为该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保险经纪人则是受投保人(保险客户)委托,根据客户风险情况,为其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横向比较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优劣,帮助投保人选择适当的保险公司。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债权制度规定的基本内容

  1)债的概念: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债的内容: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即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即债权与债务。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3)债的相对性: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4)债的发生依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5)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类型: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2、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区别

  (1)合同

  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2)侵权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因管理之债。

  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温馨提示:备考一级建造师的技巧有很多,建议大家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要将重点的知识点过一遍,这样才能更有把握拿下,所以上面介绍的工程经济相关的公式要认真记忆哟。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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