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州教育导航网址: 职称评审 研究生 公务员 教师资格 司法考试 闽州教育 建设执业 金融财会 职业资格 中考 高考
您的位置:首页 > 建设执业 > 备考资料 > 一级建造师复习知识点:这几个重要的工作日必须要熟记

一级建造师复习知识点:这几个重要的工作日必须要熟记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案例题总是让人特别头疼,若是在备考的时候,不多了解一些实际的施工经验的话,届时答题的时候,写出的答案很难达到得分点。对此,闽州教育网小编提醒,在备考期间请来看看一级建造师相关的案例题,提前了解,考试的时候更不会慌哟。

  一级建造师复习知识点:这几个工作日必须要熟记

  3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

  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

  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6、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7、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8、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9、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通知。

  10、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2、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10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4日

  1、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2、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3、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4、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5、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6、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7、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8、接收证:达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15日

  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8、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10、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1、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估计很多人正在努力备考一级建造师,为了能够通过考试,请想要报考一级建造师的考生们在备考时可不要偷懒哟。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或者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上一篇:一级建造师复习知识点:10个问题让你快速了解工程施工和预算下一篇:一级建造师复习知识点:工程中常见的文字游戏(3)
关于我们
法律申明
联系方式
加入我们
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缴费方式
学费分期
商务合作
讲师应聘
招商加盟
推广联盟
电话客服热线:400-968-72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闽州教育活跃用户交流群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
2015-2020 版权所有@厦门华育远教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7002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