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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考点及练习题: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科目相关(一)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可不简单,想要顺利拿下这项考试,可不轻松。所以说,考生们需要认真记忆知识点才行哟。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科目相关的教材考点及练习题,考生们可以来认真了解一下哟。

  教材考点及练习题: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科目相关

  一、工伤保险的规定

  (一)工伤保险基金  

  (1)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认定  

  1.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事故伤害】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军人专业,因公负伤,旧伤复发)  

  3.不认定为工伤情形  

  (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  

  (三)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的治疗  

  2.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的护理  

  4.职工因工致残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5.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其他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针对建筑行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制度  

  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1.建筑意外伤害险是自愿险;  

  2.由施工企业办理,有总包的由总包企业办理;  

  3.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和费率  

  (三)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五)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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