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州教育导航网址: 职称评审 研究生 公务员 教师资格 司法考试 闽州教育 建设执业 金融财会 职业资格 中考 高考
您的位置:首页 > 建设执业 > 备考资料 >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点及真题:《工程法规》科目相关2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点及真题:《工程法规》科目相关2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那么难,但还是有很多人前赴后继地考,因为它的含金量很高。闽州教育网小编提醒,若是你想要报名一级建造师的话,请认真开始备考,多记忆各大科目的考点,同时还要练习真题,这样才能更有把握拿下考试哟。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点及真题:《工程法规》科目相关2

  仲裁协议的规定

  1、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以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这三项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该意愿应当是确定的。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以提交仲裁,也可以提交诉讼,这样的仲裁协议无效。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指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该准确。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2014年真题】下列仲裁协议约定的内容中,属于有效条款的是(  )。

  A.仲裁协议约定的两个仲裁机构,且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

  B.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劳动合同约定发生劳动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D

  3、仲裁协议的效力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向仲裁协议中所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能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法院的约束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只能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范围的其他争议无权仲裁。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消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的开庭和裁决

  一、仲裁庭的组成

  1、合议仲裁庭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结束前提出。

  二、开庭和审理

  仲裁审理的方式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

  仲裁应当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这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但是,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即书面审理方式。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2014年真题】关于仲裁开庭和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开庭审理必须经当事人达成一致

  B.仲裁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C.当事人可以协议仲裁不开庭审理

  D.仲裁庭不能做出缺席裁决

  答案:C

  三、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仍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四、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的执行

  一、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 仲裁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

  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出证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和专业机构调解等。

  (一)、人民调解

  1、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2、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2014年真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共同向(  )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A.当事人住所地

  B.调解协议履行地

  C.调解组织所在地

  D.调解协议签订地

  答案:C

  (二)、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分为两种:

  (1)基层人民政府,即乡、镇人民政府对一般民间纠纷的调解。

  (2)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些特定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等进行的调解。

  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也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三)、专业机构调解

  专业机构调解是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前或争议后,协议约定由指定的具有独立调解规则的机构按照其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专业调解机构备有调解员名单,供当事人在个案中指定。

  二、和解的类型

  (一)诉讼前的和解:是指发生诉讼以前

  (二)诉讼中的和解: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都可以进行。

  (三)执行中的和解: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四)仲裁中的和解。

  三、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

  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是指在工程开始时或工程进行过程中当事人选择的独立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争议评审专家(通常是3人,小型工程1人)组成评审小组,就当事人发生的争议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者作出决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通过协议授权评审组调查、听证、建议或者裁决。

  争议评审与其他争议解决机制相比的优势是:专业性、快速反应、现场解决问题、创造良好气氛、争议双方不需要律师的介入,以及双方最终仍保留诉讼或仲裁的救济途径。

  温馨提示:上面为大家介绍了一级建造师的考点及真题(工程法规科目相关),考生们要好好复习哟。若是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或者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上一篇: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点分享:《工程法规》科目下一篇: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点及真题:《工程法规》科目相关
关于我们
法律申明
联系方式
加入我们
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缴费方式
学费分期
商务合作
讲师应聘
招商加盟
推广联盟
电话客服热线:400-968-72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闽州教育活跃用户交流群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
2015-2020 版权所有@厦门华育远教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7002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