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级建造师考试增项证书与二建证书可以同时注册吗?对于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想要认真了解一下吧。别急,下面就由闽州教育网小编一起往下看看,看完之后相信大家会理解的。
二级建造师考试增项证书与二建证书可以同时注册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国家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规定,规定表明,二级建造师注册,必须提交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并由聘用单位提交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也就是说,二级建造师注册是由企业来完成的,同时国家也规定建设部的注册证书不管你有多少种只能在一个单位注册。
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后其实是一个证,增项的合格证不能单独注册,增项必须注在原证上,即二级建造师增项和主项只能注册在同一个单位,不能分开注册。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觉得考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没有用,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增项考试是为了有需要的人准备的,考取二级建造师证书以后再考取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不仅可以增加升职加薪的几率,同时也是自己能力的一种有力证明;另外,也有部分考生认为一次通过三个科目较难,会选择简单的实务科目进行考试,通过后,继续增项所需要专业进行考试。
精彩文章分享: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相关问题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下载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上面介绍了二级建造师注册相关的信息,感兴趣的话,大家不妨多看几遍吧。若是想要了解更多二级建造师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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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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