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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建备考之近几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高频考点分享


  【摘要】正在备考2019二级建造师的你,闽州教育网小编接下来将和大家分享近几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高频考点,如果想要顺利拿下二建考试的话,请带着你的脑子,来认真记忆,而且要尽量背得滚瓜烂熟哟。

  2019二建备考之近几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高频考点分享

  施工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理(2014、2015、2017年考点)

  一、大气污染的处理

  1.施工现场外围围挡不得低于1.8m,以避免或减少污染物向外扩散。

  2.施工现场道路应硬化。

  3.易飞扬材料入库密闭存放或覆盖存放。

  4.禁止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资。

  二、水污染的处理

  1.施工现场搅拌站的污水、水磨石的污水等须经排水沟排放和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或河流,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或河流。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避免污染水源。

  3.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可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清理杂物,防止污染水体。

  三、噪声污染的处理

  1.在人口密集区进行较强噪声施工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避开晚10时到次日早6时的作业;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必须昼夜连续施工时,要尽量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2013、2014、2015、2016、2017年考点)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施工单位事故报告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①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②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③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2)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3)迟报或者漏报事故;(4)谎报或者瞒报事故;(5)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6)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7)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8)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9)事故发生后逃匿;(10)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1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1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13)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上述(1)~(3)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上述(4)~(9)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2013、2014、2016、2017年考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2.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和项目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2)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制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3)明确总分包的安全生产责任;(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的安全教育;(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范围共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2)每个类别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该行业或领域全体从业人员的30%。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2)体检健康合格;(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①项、第②项、第④项和第⑤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应注意3点:(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2)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操作证,并准许独立作业;(3)取得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4.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具体指企业(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三级。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员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安全教育: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四、专家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五、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的方式:企业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巡回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等。

  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重点是检查“三违”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4.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应按照“登记—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安全隐患。

  温馨提示:已经成功报考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小伙伴们,想要拿下考试,就要花心思备考,这样才能有把握拿下二建考试哟。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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