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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如何理解法律关系主体?

【摘要】2020年初级会计基础阶段正在进行中,闽州教育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如何理解法律关系主体?”这是考生在平时学习中涉及较多的咨询问题,希望考生在学习教材时,牢记法律关系知识点,本篇为您答疑解惑。

问题:如何理解法律关系主体?

解答: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组织、国家。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法人组织中的营利法人。

法律关系主体分类:

(1)自然人(公民):包括中国公民、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法人组织:

①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它企业法人等

②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③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3)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4)国家

【例题】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自然人

D.机器人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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