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州教育导航网址: 职称评审 研究生 公务员 教师资格 司法考试 闽州教育 建设执业 金融财会 职业资格 中考 高考
您的位置:首页 > 职称评审 > 职称综合资讯 > 福州2020年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来啦!

福州2020年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来啦!


  【摘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你看了吗?闽州教育网小编提醒,如果你打算申报职称的话,请务必认真看看,因为申报职称需要满足各项条件和要求,不然无法通过评审。

  福州2020年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新福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勤人员,符合闽人社文〔2020〕 4号文件规定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级技师任职资 格。

  二、申报评审材料

  (一)《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 (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4份。

  (二) 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 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各复印1份。

  (四) 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均需有 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 全国、省级一、二类竞赛中获得“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或取 得前十名成绩者,可提交技能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需选定一篇发表的论文(技能工作总结)作为评审 答辩的代表作,代表作要求复印一式5份,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 位,不盖章。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只须提供复印件1份。论文 复印要求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五) 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1、学历证书;2、技师证书;3、技师聘用文件或能体现聘用的证明材料;4、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明材料;5、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技能水平、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等方面的荣誉证书、获奖证明、材料 各1份。

  (六) 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人社文〔2020〕4号文件规定 的破格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工作年限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申报表》“破格情形”栏中勾选对应的 破格情形。

  《申报表》可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以 下简称“省工考中心”)网站(www.fjrst.cn) “资料下载”栏目里下载。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评审答辩用的代表作除外),均需经单位加盖公章、各县(市)区人社局工考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加盖公章。上述年限以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应专人专袋,申报人员需将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 并将上述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放入材料袋中。

  三、收费标准和时间安排

  收费标准:根据闽发改价服函〔2019〕381号文,申报高级技师的人员收取审核服务费80元/人,参加评审的人员收取综合评审费450元/人。

  申报时间: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

  评审时间:拟定2020年4月,具体时间以省工考中心通知为 准。

  四、其他事项

  (一) 开展高级技师评审工作,是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高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二)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及相 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在《申报表》中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 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三)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应真实、准确,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材料报送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

  温馨提示:建筑类工程师职称的用处可多了,所以能拿下工程师职称一定要拿下它。对此,请正从事建筑行业的人,考虑申报一下。注意,如果你想要进行2020年工程师职称评定,却不知道该怎么做的话,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3143(微信号) 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上一篇:福州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下一篇:厦门市职称改革试点新增两个专业,请大家注意!
关于我们
法律申明
联系方式
加入我们
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缴费方式
学费分期
商务合作
讲师应聘
招商加盟
推广联盟
电话客服热线:400-968-72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闽州教育活跃用户交流群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
2015-2020 版权所有@厦门华育远教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7002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