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日起,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带队自检!闽州教育网小编提醒,这可是重要的内容,各位建筑人员,要认真来看一看,这可是与你工作息息相关的内容,不可不看。
福建:6月1日起,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带队自检!
5月20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带队检查,并在监管信息系统上留痕。
检查范围: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
检查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检查内容:企业负责人须带队检查本企业至少一个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上留痕。
【官方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今年活动主题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经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凡在我省辖区内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其企业负责人在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须带队检查本企业至少一个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省外企业可委托驻闽机构实施),并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上留痕。
请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建筑施工企业(省内企业按注册地、省外企业按驻闽机构所在地)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在“双随机”检查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落实要求的,按施工企业未按主管部门要求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或检查弄虚作假,给施工企业违规记分。各地组织落实情况请于7月5日前上报省厅(传真:0591-87601285,邮箱:fjgcc2014@163.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0日
精彩文章分享:新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每人每年最多能享3次补贴!
2019年5月24日,国务院印发新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大概内容如下:
1、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3、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
4、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
5、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6、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
7、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
温馨提示:现在已经是2019年6月份了,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时间又少了一些。因此,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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