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考生们,不妨跟着闽州教育网小编,一起来看看2019年一建《工程经济》第三章思维导图及分值分布的内容,对一建考试没有把握的考生,可以根据分值高低来记忆考点,这样才能不浪费时间。
2019年一建《工程经济》第三章思维导图及分值分布详解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三章的思维导图
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第三章分值分布情况
1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本章在历年考试试卷中所占分值大致为:单项选择题9分左右,多项选择题8分左右。本章的重点内容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与建设工程承包制度,考试试题分布较为集中。考生必须熟记重点的内容。
精彩文章分享: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5月10日练习题
1.【单选】特殊诉讼时效从法律上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提供保护的期间通常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单选】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最终结算款的时间为2007年9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迟迟不予支付,施工单位于2007年12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建设单位答应最迟于2008年3月1日前付清工程尾款。由于建设单位仍然未能兑现承诺,施工单位诉建设单位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为( )。
A.2008年9月1日
B.2010年9月1日
C.2010年12月1日
D.2011年3月1日
3.【单选】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C.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D.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开始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期间为4年。
2、【答案】D
【解析】普通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计算起。
3、【答案】D
【解析】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而不是无因管理行为的开始,考察细节问题。
温馨提示:现在已经是2019年5月份了,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时间又少了一些。因此,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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