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考生们,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2019一建考试高频考点及例题——《工程法规》之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的内容,认真记忆它们,届时考试时若是考到了,才能正确答题。
2019一建考试高频考点及例题:《工程法规》之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一、合同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如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来说,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
二、侵权
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侵权之债。
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它可简单总结为“损人利己”。
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它可与不当得利相反总结为“损己利人”。
考试时判断属于哪个债,有几个小技巧,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
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构成侵权之债;
3.没有合同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牛刀小试:
关于工程建设中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监理单位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暂停施工构成侵权之债
B、投标人给招标人巨额贿赂骗取中标成不当得利之债
C、劳务人员按照规定维修施工工具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D、施工中的建筑物上坠落的砖块造成他人损害构成侵权之债
E、施工企业向设备商租赁起重机械构成合同之债
参考答案:DE
精彩文章分享:高效复习一建实务的方法
1、碎片化备考客观题
实务科目中的客观题,分值不是很高,但是一样是需要我们要得的分数。实务科目选择题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零碎。
选择题的考查不是系统化的,因此备考客观题时,我们需要做的是熟悉掌握、准确记忆,不需要能默写,也就是说出现客观题后根据题干和选项可以找出正确答案即可。
用最少的时间、精力付出,拿最多的分数,学习也要有较高的性价比。
2、专题式备考案例题
案例题的考查比综合,会考查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常识甚至超纲的现场知识。因此在备考案例知识点时,需要有一个主线贯穿其中------施工过程。
以市政实务为例,在学习此类知识的时候,需要学会前后联系。在每一个施工工序中需要注意的材料、工艺、人员问题有哪些、可能有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有哪些,是不是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点。全套的过程您都可以想明白了、记清楚了,以此为专题的内容就拿下了!
温馨提示:现在已经是2019年4月份了,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时间又少了一些。因此,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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