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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之法律部门内涵


  【摘要】距离2019一建考试不到100天了,下面请正在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考生们,跟着闽州教育网小编一起来记忆《工程法规》之法律部门内涵的内容,感兴趣的话,来认真背诵。

  高频考点: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之法律部门内涵

  法律部门内涵

  在同一法律体系中,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

  我国的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017年真题】在同一法律体系中,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

  A.法律形式

  B.法律部门

  C.法律规章

  D.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法律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淮、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精彩文章分享: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6月22日练习题

  1.【多选】甲公司收到某钢材厂寄送的价目表后,按标明价格发函订购50t某型号螺纹钢,并列明要求交货的期限。3日后,钢材厂告知材料涨价,要求适用提价后的新价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钢材厂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B.甲公司的订购函件表示属于要约

  C.钢材厂寄送的的价目表属于要约

  D.钢材厂的新报价属于承诺

  E.钢材厂新报价属于新要约

  2.【多选】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

  A.标的

  B.违约责任

  C.担保条款

  D.价款和酬金

  E.解决争议的方法

  3.【单选】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其赔偿最高额度为( )。

  A.不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B.合同中约定的额度

  C.违反合同一方违反合同时预见到的损失

  D.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自己获得的利益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E

  【解析】《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答案】ABDE

  【解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如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

  (3)数量,应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

  (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并可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责任期限与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5)价款或者报酬,应规定清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也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3.【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温馨提示:现在已经是2019年6月份了,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时间又少了一些。因此,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3143(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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