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考生们,为了多考几分,请一定要多花点心思备考。所以说,下面请跟着闽州教育网小编一起来看看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科目第五章思维导图及分值分布,想要抓住分值多的考点,请速速来看。
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科目第五章思维导图及分值分布
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第五章分值分布情况
1Z3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本章在历年考试试卷中所占分值大致为:单项选择题7分左右,多项选择题4分左右。本章所涉及的内容不多,考试分值相对较少。考生做到选择性掌握即可。
精彩文章分享: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5月27日练习题
1.【多选】下列选项中,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有( )。
A.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B.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C.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D.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E.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由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多选】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有( )。
A.支付报酬
B.依法赔偿损失
C.协助义务
D.验收工作成果
E.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
3.【单选】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的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D.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
【解析】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有权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定作人的义务。定作人的义务:①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②支付报酬的义务;③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④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承揽人的违约行为。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选项A不构成违约行为。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以选项B不构成违约行为。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所以选项C构成违约行为。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D不构成违约行为。
温馨提示:现在已经是2019年5月份的月底了,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时间又少了一些。因此,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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