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州教育导航网址: 职称评审 研究生 公务员 教师资格 司法考试 闽州教育 建设执业 金融财会 职业资格 中考 高考
您的位置:首页 > 建设执业 > 政策法规 > 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摘要】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你了解清楚了吗?闽州教育网小编提醒,想要成为一名建造师的小伙伴,必须来了解一下,这些可是有好处的。

  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要求,现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8〕10号)规定的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第五条税金适用税率调整为9%。

  二、材料(含设备)的可抵扣进项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三、有关计价软件应按本通知及时调整增值税税率。

  四、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31日

  温馨提示:现在已经是2019年4月份了,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时间又少了一些。因此,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3143(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上一篇:关于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所需材料内容分享下一篇:一建备考:建设工程经济之税收优惠
关于我们
法律申明
联系方式
加入我们
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缴费方式
学费分期
商务合作
讲师应聘
招商加盟
推广联盟
电话客服热线:400-968-72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闽州教育活跃用户交流群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
2015-2020 版权所有@厦门华育远教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7002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