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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必看: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如何注册?


  【摘要】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如何注册呢?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了,相信通过了考试的考生们,都迫不及待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别急,下面就由闽州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想要知道详细的信息,请速来看看吧。


  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如何注册?

  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如下: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对于已经报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考试结束了,一定不能松懈,还需要多了解些注册相关的信息哟。若想要了解更多二级建造师相关信息的话,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或者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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