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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须关心哪些事


  【摘要】对于已经报考一级建造师的人来说,除了要关心考前的事情,还需要关心成绩公布后该做的事情。为了避免届时因为自己未能搞懂问题造成意外发生,闽州教育网小编建议大家来看看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须关心的几件事。

  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须关心哪些事(参2017年版本)

  1、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如有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具体时间请依据当地人事考试网通知),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查询单中指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

  2、考后资格审核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部分地区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或考后资格复审,按目前了解,考后需要资格审核的地区包括:浙江、河南、广东、云南、重庆、湖南、西藏、吉林、山西,具体事项请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

  3、合格标准

  2017年一级建造师各科合格标准预计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4、证书领取

  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3个月左右,各地会陆续公布证书办理或证书领取时间,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2018年3月开始,具体时间看各地人事考试网通知。

  5、证书注册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后考生可以申请证书注册,其中注册的流程如下介绍:

  (1)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登录中国建造师网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2)初始(增项)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B、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增项注册还需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和印章上交。

  C、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D、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E、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F、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位贴在附表2照片纸上)。

  申报材料第B、C、D、E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

  G、汇总表网上自动生成打印一份单独提交。

  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温馨提示: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的小伙伴们,赶紧抓紧时间去报名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或者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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