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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精选答疑:个人所得税劳动报酬

学员提问:

  1.、某设计师业余时间承接一项设计项目,一次性取得收入60000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2、某演员一次取得演出收入3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这两题都属于劳务报酬的加成征收

  根据税率表,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2000

  但是在现作业初级经济法基础内部材料班第2讲作业卷中单选题第11题,第34题,也就是我写的第一题,第二题,在计算中为什么都是按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来算的哪

老师回答:

    学员您好:

    目前您看到的内部材料班是2011年的内容,2012年新版内容考前一个月左右上线。由于2011年个人所得税率做出了调整,且于2011年9月执行,因此去年的经济法教材仍然按旧税率考试,今年的教材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您在2011年班次里面遇到的所有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题目的答案都是不准确的,您按照新教材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即可。今年上线的新版课件中我们会修正这一问题。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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