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州教育导航网址: 职称评审 研究生 公务员 教师资格 司法考试 闽州教育 建设执业 金融财会 职业资格 中考 高考
您的位置:首页 > 金融财会 > 经验分享 >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哪些是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哪些是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摘要】部份无效合同不影响其他部份的,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应承担责任的条款。

  问题:哪些是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解答:

  部份无效合同  不影响其他部份的

  (1)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应承担责任的条款。

  (2)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

  (3)约定了违法的违约责任或者解决争议的方式。

  (4)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法律禁止免除或者限制的责任条款。

 

闽州教育温馨提示:同学们如果想一次过,就一定要好好复习,争取考出好成绩,闽州教育小编祝同学们考上理想的学府,更多学习技巧,请关注闽州教育。

报名电话:185-5928-3143(微信号)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上一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哪些?下一篇:会计职称考试答疑:什么情况下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关于我们
法律申明
联系方式
加入我们
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缴费方式
学费分期
商务合作
讲师应聘
招商加盟
推广联盟
电话客服热线:400-968-72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闽州教育活跃用户交流群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
2015-2020 版权所有@厦门华育远教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7002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