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州教育导航网址: 职称评审 研究生 公务员 教师资格 司法考试 闽州教育 建设执业 金融财会 职业资格 中考 高考
您的位置:首页 > 金融财会 > 经验分享 >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摘要】闽州教育发布中级会计职称答疑: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问题: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闽州教育温馨提示:同学们如果想一次过,就一定要好好复习,争取考出好成绩,闽州教育小编祝同学们考上理想的学府,更多学习技巧,请关注闽州教育。

    报名电话:185-5928-3143(微信号)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上一篇:答疑: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发生额的方法有哪些?下一篇:报税要点答疑-完成表格之后怎么才能扣除?忘记申报了怎么办?
关于我们
法律申明
联系方式
加入我们
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缴费方式
学费分期
商务合作
讲师应聘
招商加盟
推广联盟
电话客服热线:400-968-72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闽州教育活跃用户交流群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
2015-2020 版权所有@厦门华育远教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7002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