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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哪些情况是属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

【摘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会计人员入门凭证,考生想要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现阶段可以进行预习,闽州教育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哪些情况是属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 ”希望考生在学习教材时,牢记知识点。本篇为您答疑解惑。供阅读。

问题:哪些情况是属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

解答: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依照可以不设置账簿(无账可查)

依照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无账可查)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无账可查)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有账但记账不准确)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一错再错)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理由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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