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每一年都有很多人报名,今年的你,想要报名吗?如果想的话,请跟随闽州教育网小编一起往下看看,报名一级建造师前需要了解的几件事,感兴趣的话,请认真来看看。
报名一级建造师前需了解的几件事2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办法与非滚动管理办法: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2年度与2013年度为一个周期,2013年度与2014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合格分数线一般为试卷满分的60%,其中建设工程经济:60分;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均为96分。
证书领取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从业范围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温馨提示:估计现在很多人都在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但是也有许多人对此不够了解。别急,若是您对此还有不懂的地方,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或者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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