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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以及证书颁发

【摘要】2017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过去很久了,有些人对于成绩的管理办法以及证书颁发还没有了解清楚,所以闽州教育小编给大家做了整理,大家可以做个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闽州教育是你建筑生涯加油站,人生进步的阶梯。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以及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四科个科目成绩只要是在连续的两年里考过都可以算通过,如果你第一年考过两科,第二年另外两科只考过一科,那么你第三年就要考第一年的两个科目+第二年没有考过的另外一个科目,以此滚动形式。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人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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