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备考2019二级建造师的你,请抓紧时间记忆考点,这样才能帮助你更加顺利的拿下考试哟。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工程法规》之施工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的考点,这可是历年二建考试的高频考点,必须来认真看哟。
历年二建高频考点:《工程法规》之施工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施工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2016、2015、2014、2013年考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注意】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同时注意是“直接经济损失”,判断事故是就高不就低原则。
二、事故等级划分的要素,主要从人身、经济和社会三个要素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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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2016、2015、2014年考点)
一、勘察单位安全责任
1.按照法律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确保勘察文件的真实、准确;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二、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2.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对设计成果承担责任:谁设计,谁负责。
三、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三个)
1.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但监理的签字确认,不免除施工单位的责任。
2.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
(1)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2)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1)未对施工组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未及时报告的;
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营业证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2016、2015、2014年考点)
一、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与“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
(一)三类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1.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高处作业吊篮拆卸工。
二、施工单位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须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1.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须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2.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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