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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及例题解析: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相关


  【摘要】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就要开始了,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考生们要多看看考点的解析,并且还应该做些练习题,了解一下答题的思路哟。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析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相关的考点及例题解析。


  考点及例题解析: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相关

  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练习】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投资人发生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B.存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条款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须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D.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先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答案】A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预告通知解除: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

  (2)随时通知解除情形:

  (3)无须事先通知解除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练习】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

  A.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B.在试用期内

  C.用人单位濒临破产

  D.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E.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

  【答案】AE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A.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注:通知解除);

  D.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注:经济性裁员);

  E.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F、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注:破产和吊销营业执照);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A.用人单位随时解除情形;B.劳动者提出的协商解除;C.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订合同;D.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依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满6个月按一年计算(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半个月工资)。

  (5)工资基数为前12月的平均工资

  (6)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练习】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

  A.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C.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者不同意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E.因劳动者同时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

  【答案】AD

  温馨提示:正在备考二级建造师的朋友们,上面介绍的信息一定要认真看看哟。若想要了解更多二级建造师相关信息的话,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9775(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学历教育学习中心(或者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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