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很快就要考试了,不想要挂科的话,就多花些时间去熟记考点才行。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部分二级建造师法规科目重点考点,若是大家对法规科目还不够熟悉的话,不妨来认真瞧一瞧,多记忆一点,有助通关哟。
二级建造师法规科目重点考点分享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
★1.在地域管辖中,涉及到“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被告是公民:被告住所地(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2.诉前申请证据保全,需提供担保,在48小时做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解除保全。
★3.举证期限可由当事人协商,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4.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3年
(2)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1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6.对于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应在6个月内结案;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延长,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关于一审案件的受理程序
(1)法院在收到起诉状7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立案或不予受理);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4)法院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5)法院应在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6)审判组织应当采用合议制,在组成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8.对于特别程序来说,实行一审终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9.执行程序申请的期限为2年,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10.诉讼执行中,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1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应于5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12.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13.人民调解委员会由3-9人组成,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
★★14.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冻结存款、汇款30日内应该做出处理决定或解除冻结决定。可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
★15.行政强制执行,金钱给付义务的,逾期不执行,可以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实施后超过30日的,经催告仍不履行,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16.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受理。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决。
★17.公民、法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18.行政复议的受理,复议机关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19.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行政复议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行政诉讼中起诉的时间规定
温馨提示:上面介绍了二级建造师考点,想要顺利拿下考试的话,请认真复习哟。若是您还有许多不懂的地方的话,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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