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建省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政策问答来了,闽州教育网小编提醒,如果你想要顺利注册成功的胡话,务必来看一看,解除自己心中的疑问。尤其是对于自己不懂的问题,更是要多看几遍,直到自己看懂为止。
关于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问题答疑
1、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岗教师注册前需在岗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初次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聘用证书);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已在岗任教的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聘用证书);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上一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4、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所要求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或规定的等量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中小学教师申请资格定期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聘用证书);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任教学校出具的5年各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证明及最近一次聘期考核结果;
(6)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补充提交暂缓情形消失或者改正情况的证明。
6、中小学教师如何资格定期注册的结论有哪些?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缓注册”三种。
(1)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暂缓注册者,原则上给予一年过渡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过渡期内,可以继续聘用在原岗位工作,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评先。过渡期满重新注册合格的,其职称聘任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过渡期满仍未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由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机构收回教师资格证,并责令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过渡期满仍未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按注册不合格处理。
(3)注册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温馨提示:教师招考可比考教师资格证难得多,如果你想要参加教师招聘,同时又已经获得了教师资格证。建议考生考虑报个班培训学习一下,这样才能更有把握通过教师招聘考试。若想要了解更多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话:185-5928-3143(微信号) 林老师
185-5969-5373(微信号) 罗老师
报名地址:闽州教育职业培训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5号红豆杉科技大厦B栋6楼B区闽州教育)
招生网址:www.minzhou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