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要经过教师资格认定。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2018年福建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对于想要在福建泉州市当一名教师的小伙伴们,这些内容必须要了解一下哟。
公告:2018年福建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见附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含有效居住证)或人事关系(含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人员;或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我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日程安排
今年教师资格申请,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春季:2018年6月12-24日
秋季:2018年10月9-14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8年6月25日-7月3日(工作日)
秋季:2018年10月15-23日(工作日)
(三)体检时间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
(四)集中受理时间
1.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受理时间:
春季:2018年7月11-17日(工作日)
秋季:2018年11月5-9日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受理时间自行安排。
(五)领取证书时间
1.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领证时间:
春季:2018年7月25日
秋季:2018年11月16日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领证时间自行安排。